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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1-15 浏览次数:10
各实验室:
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2023年12月初学院通报了管制类试剂、钢瓶专项检查情况,并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,近日学院组织对被通报的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,现对复查情况进行通报。
1. 整改到位的实验室有:101、111、307、316、320、408、511-513、516、534-536、561-563。
2. 易制毒、易制爆等管制类试剂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有:108、109、112、115、362-364、409-411、423-425、510、514、518、19#507、19#509、19#510、19#511。
3. 气瓶存放使用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有:104、105、108、109、113、162、164、309、317、322、368、423-425、424、465-467、507-509、512、517、518、520、525-527、562-564、19#505、19#507、19#509、21#706。
为整肃实验室安全秩序,学院办公会决定对复查时管制类试剂、钢瓶存放问题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108、109、423-425、518、19#507、19#509等33个实验室责令关停(贴封条)三天(2024年1月16-18日)制定整改方案,并在2024年1月22日下班前完成整改,把整改情况报给邢路正老师,请相关实验室责任人认真按要求整改,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假期不得开放使用。
复查情况详见附件《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管制类试剂、钢瓶存放复查情况表》
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
2024年1月15日